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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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扶贫汇报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汇报3篇

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汇报第1篇

一、实施情况

(一)计划情况

“十三五”计划完成1630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22人、同步搬迁9780人。2016年计划完成628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75人、同步搬迁4814人),2017年计划完成1001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47人、同步搬迁4966人)。

(二)2016年工作进展

1、安置点建设:全县建设8个集中安置点(其中:进城进园点1个、乡镇圩镇点5个、中心村点2个)。2016年8个集中安置点房屋主体建设已经全部完工,完工率100%。

2、完成人数情况:(1)已落实建档立卡搬迁对象268户1475人,落实率100%。其中集中安置263户1459人,集中安置率达98.9%;分散安置5户16人,分散安置率达1.1%。

(2)已落实同步搬迁人口对象227户1207人,落实率25%;全部集中安置。

3、资金情况:(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金到位8518.1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32.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47.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438.12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737.5万元以及政策性低息贷款5162.5万元)。目前已拨付到位资金6735.96万元,拨付率为79%。(2)同步搬迁资金到位3851.2万元,已拨付到位资金918.08万元,拨付率为23.8%。

4、搬迁入住:(1)计划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移民安置住房268套,目前已完工268套,完工率100%;现在已有搬迁户212户1176人搬迁入住,入住率79%;2016年搬迁户264户已全部签订旧房拆除协议(清退识别不精准4户),现已拆除旧房66户,拆除率25%。(2)计划建设同步搬迁户移民安置住房962套,目前已完工227套,完工率23%;现227户1027人均已搬迁入住。

(三)2017年实施情况

已落实建档立卡搬迁对象997户5047人,落实率100%;计划建房997套,其中集中安置931户4813人,占95%,分散安置66户234人。2017年同步搬迁计划任务4966人,已落实同步搬迁对象577户2943人,落实率59%;计划建房577套,其中集中安置573户2924人,分散安置4户19人。

2016、2017年全县建设集中安置点44个(原来49个点取消了5个),其中进城进园移民安置点1个,乡镇圩镇集中安置点28个,中心村集中安置点15个。全部已开工,已完工16个,完工率38%,在建28个,44个点预计在12月底基本完工。

二、主要做法

1.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委、扶移办等为成员单位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县领导组织政府办、财政、国土等部门单位,建立完起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研究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开展稽查、审计,并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我县“三查一通报”督查机制的重点督查内容。四是制定配套政策。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确实可行又是“真金白银”的相关政策,出台了《县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2.采取超常规举措,推进项目实施。一是科学制定2017年项目规划。严格按照赣扶移字[2017]24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帮扶干部再次上户摸清贫困户家庭情况、搬迁意愿及发展需求,科学编制了《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2016年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2017年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等文件。二加大统规统建力度,严格控制分散安置。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实行“政府统规统建安置、从严控制分散安置”的安置方式,2017年已落实5047人,全部采取统规统建。对2017年的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采取政府统规统建方式,统一进行简单装修、拎包入住,户均自筹严格控制在1万元以内。三是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我县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县六大攻坚战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工作制度。以“8.31”“10.31”“12.31”三个时间节点强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8月23日,县委、政府对全县脱贫项目开工率低于100%以下11个乡镇和7个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有力推动了项目的实施。四是用好用足政策性资金。充分发挥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5.8万元的搬迁安置资金,按照确保贫困户户均自筹控制在1万元以内的要求倒算资金投入。每人5.8万元的搬迁安置资金和每户1万元的自筹资金整合统筹后仍有结余的,要切实用于安置点就业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如资金不够的,安置点征地等费用可在整合涉农资金中列支。五是推进旧房拆除及土地增减挂政策落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要求,与448户搬迁户签订了旧房拆除协议,明确规定搬迁1年内拆除旧房。同时,由乡镇对接县国土局,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加大增减挂钩指标支持,结合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有效改善了迁出区生态环境,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的“双赢”。

3.落实扶持政策,完善后续保障。一是紧织保障网络。教育保障方面,实现搬迁后就近入学,组织开展关心关爱贫困学生专项行动,累计为351户搬迁户贫困学生发放各类资助资金71万元。健康保障方面,结合健康扶贫“4+1”工程,累计为193名搬迁人口补偿赔付医疗费用156万元。社会保障方面,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2016-2017年累计为1906名搬迁人口发放低保金254万元,人均1332元。二是发展产业带动。用好用活“产业扶贫信贷通”资金,组织174户搬迁户贷款投资入股光伏电站或龙头企业,户均年增收达到3200-5200元。用好用活产业扶贫政策,帮助搬迁贫困群众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加快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如杰村圩镇集中安置点建设,将带动搬迁户在油茶、光伏和肉牛、白莲、蔬菜等种植业和养殖业创业增收。三是组织就业帮扶。设立扶贫车间帮扶就业,在各乡镇设立外发加工点和村级扶贫车间,累计帮助57名搬迁人口稳定就业。鼓励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经济组织吸纳、带动搬迁人口就业。设置乡村公路养护、农村保洁、山林防护、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安置了7户搬迁对象实现就近就业。

三、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为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是安置点调整影响整体进度。全县共有镇3个安置点因搬迁户搬迁意愿发生改变而取消了安置点建设,导致整体工作进度受影响。

二是搬迁任务重。上级下达我县“十三五”搬迁任务16302人,其中建档立卡6522人,同步搬迁9780人,建档立卡人数落实6488人,同步搬迁人数落实1201人,对比我县实际情况,同步搬迁任务重,我县已向省办请示作核减调整。

三是后续扶持有待加强。部分搬迁户思想观念落实,缺乏劳动技能,主动脱贫致富能力较差,后续扶持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县将不忘初心,紧盯“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督查问效。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力度,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并严格落实好“每周一通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工作制度,对连续排名落后、进展缓慢的对相关责任人、责任乡镇将进行全县通报,对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推进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用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资金,加大对搬迁贫困户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统筹兼顾安置点就业基地(扶贫车间等)建设和产业发展。用活我县出台的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资金拨付。对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调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如期完成。

三是进一步完善后续扶持。坚持将扶贫搬迁与后续发展同步规划实施,稳步推进搬迁人口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搬迁贫困户量身订制“搬迁+产业+就业”等一条龙脱贫方案,想方设法增强“造血”功能。

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汇报第2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张老埠乡结合自身实际,在桥头村朱圩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桥头、金堰和雨坛三村贫困户86户、300人,其中桥头村和金堰为重点贫困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张老埠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精准识别搬迁对象。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精准识别搬迁对象是基础,为此结合桥头村、金堰村交通较为闭塞、生产生活条件较为恶劣,危房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细致的走访、座谈和充分征求贫困户意愿,规划将两村所有贫困户整体进行异地扶贫搬迁,帮助贫困户搬离“穷根”。

  三、科学选址规划。按照交通便利、不占耕地、节约费用的原则,选择靠近南平路的桥头村朱圩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一期占地41亩,其中水塘24.8亩、宅基地和菜园地16.2亩,需拆除砖混房屋47.25平方米,砖瓦房屋63平方米,土木房屋77平方米,土墙草顶298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费用约195万元。

  截止目前,已签订征地、拆迁合同,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平整土地;可研报告、规划、土地预审、环评备案正在抓紧办理;项目规划平面图、房屋建设施工图、基础设施施工图、景观设计等已委托河南建筑设计院信阳分院进行设计。

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汇报第3篇

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4个,安置494户1545人(其中钦南区262户1043人,钦北区93户221人,灵山县139户281人)。整个“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在2017年一年时间内完成。2018-2020年我市无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扶持工作。

一、2018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及时出台后续扶持工作方案

切实加强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我市组织各相关县区深入开展后续产业扶持前期调研,认真研究安置区及周边后续发展可利用资源情况,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特点落实相应的后续产业扶持措施,及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我市后续扶持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具体明确到搬迁安置点、到搬迁户,经各县(区)组级审定后,切实将实施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各县(区)列出搬迁户后续扶持项目清单,倒排工朝,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让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我市各县区确实加强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2018年,钦南区建成广西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钦南区移民安置就业扶贫车间并投产,主要生产碱性无汞环保纽扣电池以及5号、7号民用电池。钦北区建成富贵金桔合作社柑桔茶系列产品加工扶贫车间,预计明年2月份投产。灵山县陆屋镇广西泰晴玩具有限公司加工玩具扶贫车间于今年8月份开工,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中。这些安置点扶贫车间的建成投产,将解决相当一部分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让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三)加强培训及就业帮扶

钦南区2018年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6期,搬迁群众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共39人;举办专项招聘会2场,进场企业110家,提供岗位9816个,达成就业意向人数185人,帮助实现就业48人。钦北区扶贫办、人社局牵头,汇集17家企业到安置小区举办“现场就业专项招聘会”,介绍部分搬迁户到企业就业务工,实现了113人转移就业(包括外出岗位务工)。灵山县人社局、陆屋镇政府、文利镇政府联合分别在陆屋镇和文利镇组织了1期中式面点师培训班,共培训95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21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举办了3次招聘会,送岗位到家门,参加招聘会的求职者有100多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21人。

(四)加强产业扶持

钦南区、灵山县部分贫困户有特色种养产业,对符合奖补标准的,及时给予奖补。钦北区利用自身优势,还发展了以下产业:一是肉猪养殖产业示范小区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合作社带头,搬迁群众参与,预计每年能为每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分红约5000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明年2月产生效益。二是微田园项目。项目位于易地扶贫安置小区东北面50米,投入资金20万元。项目主要为每户搬迁户提供0.05亩坡地,供各户自行发展特色瓜果蔬菜,实现瓜果蔬菜自供自给。该项目于2018年7月底开始实施,已完成土地分配确权任务,目前安置户已种上果蔬。三是开发综合市场项目(规划)。项目位于安置小区西南面,与小区相邻,项目用地面积2亩,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每年能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8至10万元的资产收益,并优先为易地扶贫搬迁户创业提供场所及服务。

(五)逐步推进旧房拆除及复垦工作

我市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大部分是原租地安置的二次搬迁移民户,其旧房是支付30年的租金,由上级投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安置房,到目前还有十多年的租期,移民没有产权。根据《自治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关于脱贫攻坚问题(2017 年第28 期)答复的意见》,同意不界定为移民搬迁户的旧房,不需要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其他人员正通过试点,逐步推进旧房拆除工作,全市共拆除旧房137户,其中钦南区28户,钦北区84户,灵山县35户。

(六)加强安置点管理工作

钦南区根据安置点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社区村民委员会,行政上归沙埠镇桥坪村委会管理,设置了管理办公室,帮助群众办理户口迁移,之女上学等手续,做到事事有人管。钦北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以新成立的安置小区村民小组形式迁入行政村大直镇大直村委会,所有搬迁户户籍迁到大直村民委员会米连自然村后,行政隶属于大直镇大直村民委员会。安置小区村民小组现有中共党员4人,设立党支部1个。小区实行支部、楼长工作机制,以自愿参与为原则,民主推选楼长3名,保洁员1名。小区日常在镇党委、村支部两级党组织领导下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党建惠民服务,努力营造“守望相助”的邻里氛围,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灵山县陆屋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机构初步陆屋镇马鞍村委会,学龄儿童就近新光农场幼儿园、小学就读、就医依托陆屋中心卫生院、新光农场卫生院;文利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机构为文利镇升安村委会,学龄儿童就近升安小学幼儿园、小学就读、就医依托文利镇卫生院、文利镇升安村委卫生室。

二、存在问题

由于2017年底刚搬迁入住,各县(区)后续扶持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继续抓好后续帮扶脱贫产业和就业工作,让易地搬迁户在家门口就业。组织企业在安置点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养殖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在小区旁边建设农家果蔬示范园、综合农贸市场,开办“微田园”等农耕场所,发展蔬菜、特色水果;抓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落实相关帮扶政策,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力争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1人以上稳定就业;充分利用靠近工业园的优势,优先安置搬迁贫困户就业。